實習證明事宜

葉○○
2024-10-22 14:01
老師您好,想問實習證明的部分,如果是從6月份開始實習到12月,證明上有我實習(從六月到九月)的總時數,還是時數只能寫從6月到8月這段期間的!
回覆
2024-10-25 08:49
同學您好,
有關您詢問實習證明的問題回復如下:
依辦法規定,實習期間的認定以112年9月1日至113年8月31日止,故您可以選填實習開始及結束時間為前開辦法規定的期間。
另外,如果實習到今年9月才結束,可於「具體事蹟」欄位補充說明。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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