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證明書及申請表實習期間

施○○
2024-10-31 17:06
請問若實習為今年三月開始到十二月底,實習證明書上開立的以及申請表上的實習結束日期,應該填到到八月底還是到目前為止呢?
回覆
2024-11-01 08:51
同學您好,
有關實習證明書及申請表問題回復如下:
依本辦法規定,實習期間的認定是以112年9月1日至113年8月31日止,且該段期間的實習時數連續累計至少160小時,若符合相關規定,申請表上的實習結束日期可填您至113年8月31日的實習時數,抑或填至您實習結束的12月底,並於具體事蹟欄位補充說明本辦法規定認定的實習期間是否已達所訂之實習時數規定。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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