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時數

陳○○
2024-10-29 12:06
想詢問若實習自112年7月開始、12月底結束,且總時數達160小時,這樣是否算符合標準呢 謝謝
回覆
2024-10-29 17:46
同學您好,
有關實習時數問題回復如下:
依本辦法規定,實習期間的認定為自112年9月1日至113年8月31日止,且於實習期間為本校在學註冊狀態。
若您於112年9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期間的實習時數有達到至少160小時以上,即有符合辦法之時數規定。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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