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部門工讀】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自行申請)

一、為讓該市大專青年提早為踏入職場作準備,該局規劃辦理 「臺中市政府112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 藉由提供暑期工讀機會,協助體驗職場與幫助家計,進而提升其職涯發展競爭力

二、本計畫說明如下:

  1. 報名期間:
    • 一般身分學生:112年4月10日至112年4月14日
    • 特定身分學生:112年4月10日至112年4月21日
  2. 報名資格:
    • 基本條件:需設籍臺中市4個月以上,暑期工讀報名期間為現就讀國內各大學(一至三年級學生)、四技(一至 三年級學生)、二技或二專(一年級學生)、五專(四年級學生),不包含尚未入學、應屆畢業生、空中大學學生、空中進修學院學生、夜校生、進修部學生、延畢生及研究生學生
    • 特定身分條件:特定身分學生除具備基本條件外,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 本人為身心障礙者、低收或中低收入戶及原住民
      • 父或母曾於110年1月1日至112年4月10日期間遭遇職業災害且目前尚在失業中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獨力負擔家計者之子女
      • 父或母曾於110年1月1日至112年4月10日期間申領失業給付,目前尚在失業中。
      • 經教育部核定通過「大專校院弱勢學生計畫」之大專青年。
    • 為提供更多青年學子暑期工讀機會,每名工讀生進以一次為限,111年(含)以前曾參加過者不得再報名。
  3. 報名簡章及詳細內容已於112年3月20日公告於該局官網 (首頁/勞工服務/就、創業與訓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

三、報名簡章請至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下載,洽詢電話:04-22289111轉3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