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部門實習】高雄市政府 112 年度暑期提供設籍高雄市或就讀高雄市大學院校學生市政學習(截止收件)

本案由職涯中心正式函覆高雄市政府申請事宜

一、高雄市政府各機關僅提供學習機會,不支付任何費用且不提供住 宿餐飲交通工具等,學習完畢時數達80小時以上(含)者,將以市長名義核發證書。

二、本案經各校申請統計名額後,視高雄市政府各機關性質及需求安 排媒合,最後學習名單將以高雄市政府正式函文通知確認。

三、請有意申請者,於 112 年 3 月 15 日前依需求填具學習申請表電子檔,並寄送至職涯中心 李小姐信箱 ltl0225@g.nccu.edu.tw,檔名請設為「系級、姓名 申請高雄市政府112年暑期市政學習」,以利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