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國立中央大學主計室「 專任人員-職務代理人」 徵聘資訊

一、旨揭有意應徵者,請於115年3月18日前將下列文件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國立中央大學主計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主計室專任人員(職務代理人)」,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擇優通知參加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一)個人履歷及自傳(請檢附相片及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二)最高學(經)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證照專長等與該職務相關之證明文件影本。

(四)其餘應徵相關資訊詳如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