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學務處職涯中心約用八職等職涯總監徵才公告(外補)延長至9月5日
國立政治大學學生事務處職業生涯發展中心徵才公告(外補)
公告時間:111年8月11日至111年9月5日
一、人員區分 |
約用人員 |
三、職等職稱 |
八職等/ 職涯總監 |
二、用人單位 |
學生事務處 職業生涯發展中心 |
四、名額 |
正取1名; 備取2名 |
五、資格條件 |
1.工作資歷:國內外校院畢業具學士學位,並具大學畢業後8年專任工作資歷;或碩士畢業後具6年專任工作資歷;或博士畢業。 2.具企業主管相關工作經驗,瞭解產業及國際市場人才需求工作經驗者尤佳。 3.一般技能:中文及具英語溝通能力(具全民英檢中級以上(含)同等英文能力或具國外大學畢業學歷者尤佳)。 4.人格特質:溝通協調能力優、認真負責、主動積極、注重團隊合作精神、及高度服務熱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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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工作項目 |
1.綜理職涯發展中心業務之策畫與推動。 2.開發及媒合企業學生實習機會。 3.督導職涯中心實習合作案與計劃案。 4.督導徵才月系列活動。 5.推動校內各項職涯相關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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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作時間 |
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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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薪 資 |
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辦理(自8職等薪資下限52,765元起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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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工作地點 |
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職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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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應繳交資料 |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進用項下,下載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及自傳。 2.資格條件所需之學歷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如:服務證明、離職證明等)影本。 3.其他有利申請本職缺之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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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收件截止日 |
即日起至111年9月5日(週一)下午5時前將資料送交學務處職涯中心趙先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學生事務處職業生涯發展中心職涯總監」,以資料送達學務處職涯中心時間為準,逾期歉難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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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甄選方式 |
1.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參加面試(截止日1-2週內辦理甄選,不克參加視同放棄),面試之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2.依面試結果,擇優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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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1.如有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款情事者,本校不得僱用;進用後如有上開注意事項第4點各款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本校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2.本職缺經書面審閱後,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3.業務內容洽詢:趙先生,校內分機63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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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1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