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復興區公所約僱職務代理人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 2026-07-24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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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職缺已停止招募,職缺內容僅供參考,請以最新招募訊息為準。

基本資料

任職機構名稱: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工作性質:
其它
工作地點:
桃園市復興區
薪資待遇:
月支薪酬:依桃園市山僻地區聘用、約僱人員酬金薪點支給280薪點,並依現行薪點折合率折合月薪金額40,488元。
需求人數:
1
刊登日期:
2026-07-22
刊登單位: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工作內容

一、辦理已設定他項權利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移轉申請案及民眾陳情案件。
二、辦理土地權利審查會議相關業務。
三、辦理各區(鄉、鎮)公告、公示送達公文。
四、辦理原住民族土地網際網路土地管理資訊系統維護及異動更 新-資訊釐正(A1-2釐正)相關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本職務為約僱助理留職停薪之職務代理人,工作期間自電話通知錄取後(最早到職日自115年8月6日起)至116年10月20日止(如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終止約僱合約,不得要求以任何形式留用或補償)。

條件要求

一、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
二、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2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四、熟悉公文撰寫,並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
五、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

福利制度

倘因居住地點距本公所或服務地區距離遙遠或交通不便顯有困難者,得依本公所公務宿舍借用管理手冊相關規定申請職務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