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資料
- 任職機構名稱:
- 國立政治大學
- 工作性質:
- 正職
- 工作地點:
- 高雄市三民區
- 薪資待遇:
- 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辦理。
- 需求人數:
- 1
- 刊登日期:
- 2023-03-10
- 刊登單位:
- 學生事務處職業生涯發展中心
工作內容
本館綜合規劃業務。
本館創新業務。
上級交辦事項。
本館創新業務。
上級交辦事項。
條件要求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資訊科學、建築、理工、景觀設計相關領域研究所碩士畢業,且具有3年以上(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註:(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以專任職務為原則,並得以連續或累計方式採計,惟兼任職務年資折半採計;不含國內外各級學校及補習班教學工作)
三、具備獨立研究能力且具有研究成果。(請務必於自傳中敘明相關經驗)。
四、主動承擔、任事積極、用心負責、勇於創新、不怕挫折、喜歡新知、樂於思考。
五、具備良好論述、邏輯思考、組織、表達等能力。
六、具備資料查詢、蒐集能力,及良好電腦文書及簡報製作能力。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情事之ㄧ者及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情事。
二、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資訊科學、建築、理工、景觀設計相關領域研究所碩士畢業,且具有3年以上(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註:(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以專任職務為原則,並得以連續或累計方式採計,惟兼任職務年資折半採計;不含國內外各級學校及補習班教學工作)
三、具備獨立研究能力且具有研究成果。(請務必於自傳中敘明相關經驗)。
四、主動承擔、任事積極、用心負責、勇於創新、不怕挫折、喜歡新知、樂於思考。
五、具備良好論述、邏輯思考、組織、表達等能力。
六、具備資料查詢、蒐集能力,及良好電腦文書及簡報製作能力。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情事之ㄧ者及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情事。
申請資料
一、報名方式:
符合上述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一律以書面郵寄報名,於112年3月27日17:30前(郵戳為憑)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掛號寄至高雄市807三民區九如一路720號館長室鄭宗哲先生收,並於信封左下角註明『應徵綜合規劃小組研究助理』。並將本館研究助理甄選報名表報名表電子檔(word檔) Email至aken@mail.nstm.gov.tw 信箱。
※本館研究助理甄選報名表
(請務必至本館網站下載使用->首頁/參觀資訊/單一服務窗口/書表下載)。
二、個人自傳(請務必清楚敘明學識及實務相關經驗、家庭概況、其他學經歷、個人專長、報考動機、個人理念及工作期許)
三、個人經歷證明影本(須3年以上):如相關服務證明、離職證明、聘書(國外任職證明須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四、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男性需付退伍令或免役證件影本)。
五、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如持有國外學歷者,請於錄取後備妥中文譯本及經我國駐外館處認證之國外學校學位證書、國外修業情形一覽表及個人出入境紀錄。繳交之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且所衍生之相關法律責任由應徵者自行負責)及歷年成績單影本。
六、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七、其他相關資料,如產學、專利、計畫、獲獎等。
八、注意事項:
(一)報名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第一~五項為必備,未備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第六及七項。此項非必要資料,但附者尤佳。
九、應徵者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甄試。
十、甄選結果:於本館最新消息區公告錄取名單。
(一)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視甄選成績擇優備取1名,備取期間自錄取名單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內。
(二)參加甄選人員條件如不符本館需求,本館得斟酌情況從缺之。
十一、其他:
(一)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且所衍伸之相關法律責任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二)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符合上述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一律以書面郵寄報名,於112年3月27日17:30前(郵戳為憑)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掛號寄至高雄市807三民區九如一路720號館長室鄭宗哲先生收,並於信封左下角註明『應徵綜合規劃小組研究助理』。並將本館研究助理甄選報名表報名表電子檔(word檔) Email至aken@mail.nstm.gov.tw 信箱。
※本館研究助理甄選報名表
(請務必至本館網站下載使用->首頁/參觀資訊/單一服務窗口/書表下載)。
二、個人自傳(請務必清楚敘明學識及實務相關經驗、家庭概況、其他學經歷、個人專長、報考動機、個人理念及工作期許)
三、個人經歷證明影本(須3年以上):如相關服務證明、離職證明、聘書(國外任職證明須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四、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男性需付退伍令或免役證件影本)。
五、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如持有國外學歷者,請於錄取後備妥中文譯本及經我國駐外館處認證之國外學校學位證書、國外修業情形一覽表及個人出入境紀錄。繳交之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且所衍生之相關法律責任由應徵者自行負責)及歷年成績單影本。
六、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七、其他相關資料,如產學、專利、計畫、獲獎等。
八、注意事項:
(一)報名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第一~五項為必備,未備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第六及七項。此項非必要資料,但附者尤佳。
九、應徵者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甄試。
十、甄選結果:於本館最新消息區公告錄取名單。
(一)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視甄選成績擇優備取1名,備取期間自錄取名單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內。
(二)參加甄選人員條件如不符本館需求,本館得斟酌情況從缺之。
十一、其他:
(一)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且所衍伸之相關法律責任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二)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聯絡方式
聯絡人:鄭宗哲先生
電子郵件:aken@mail.nstm.gov.tw